汽车ELV测试

日期: 2015-07-29

ELV(End-of-LifeVehicle)即报废车辆指令。ELV为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为保护环境,减少车辆报废产生的废弃物,制定的报废车辆回收指令。确定了欧盟报废汽车“再使用与再利用”和“再使用与回收利用”的两个阶段及回收利用率目标,并明确说明了回收利用率的限值及禁止或限制使用的重金属。

分两个内容:

1、2003年7月以后生产的汽车禁用铅、镉、汞和6价铬四种有害物;

2、为提高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率,回收费用成本的全部或大部分由制造厂承担。


一、信测优势

1、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具有在整车ELV以及RRR领域的丰富经验,先后帮助国内企业完成ELV车辆有害物质含量分析、拆解手册等多个实战案例,并帮助客户取得荷兰交通部的RRR回收认证;

2、实验室拥有多个领域的测试服务能力,并已经取得国家实验室认可以及江苏省实验室资质认定资格,可对外提供多项、多层次的环保检测技术及产品服务。


二、信测整车ELV拆解检测
· 前期客户辅导合作:主要包括针对客户需求项目的合作开放,客户前期培训,应用性的客户内控管理等。其主旨是帮助客户建立良好的有害物质管理基础,以便在测试工作中的互动,提升后期合作交流的有效程度,更好的理解本项服务的法律法规要求。

· 技术拆解合作:主要针对客户已经确定的汽车有害物质拆解测试需求,有效执行拆解技术要求,为建立规范化的拆解技术手册及可能的回收评估提供良好的事实基础。

· 检测技术合作:主要针对拆解后的汽车零部件产品及材料进行有害物质的有害物质分析,并建立快速材料响应机制,为建立规范化的检测技术手册及有害物质风险控管评判提供事实依据,满足规范化的法规要求。

· 评价报告合作:主要针对拆解后的检测结果以及材料状况进行技术评估,形成满足法规需求的拆解分析报告提供技术支持。

· 后续体系辅导合作:包括针对测试机构本身的检测技术流程以及客户工厂的质量控制流程的技术辅导和协助,帮助客户建立满足法律法规需求的综合化服务体系。

三、法规趋势

欧盟委员会和欧洲议会早在2000年即制定了有关报废机动车回收指令2000/53/EC。

2005年公告执行报废汽车回收利用的系统管理要求2005/64/EC,确定了欧盟报废汽车“再使用与再利用”和“再使用与回收利用”的两个阶段及回收利用率目标,并明确了回收利用率的限值及禁止或限制使用的重金属(铅、汞、镉及六价铬)。


从2007年1月1日起,欧盟各成员国政府已全面执行报废车辆回收指令。


我国2009年1月1日起,M类、N类汽车生产企业要开始汽车产品认证工作,并为实施阶段性目标做好准备。


自2004年起,相关部门先后发布《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等政策文件,引导汽车生产企业提高产品的可回收性;并制定了《道路车辆可再利用性和可回收利用性计算方法》(GB/T 19515-2004)、《汽车部件可回收利用性标识》(GB/T26988-2011)、《汽车回收利用术语》(GB/T 26989-2011)等一系列标准,有力推动了汽车有害物质和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工作。


2015年6月9日,工信部发布《汽车有害物质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公告,自2016年1月1日起,对总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车辆(M1类)有害物质使用和可回收利用率实施管理,同时要求,汽车生产企业应在获得新产品《公告》的6个月内,通过适当的途径和方式,向回收拆解企业提供《汽车拆解指导手册》。对于未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和信息的,责令限期改正,或将名单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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