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7月全球市场准入资讯更新!

日期: 2022-07-28

China

中国



中国对《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2022 年 7 月 14 日通知,受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委托,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制定的《服务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20091296-Q-469)国家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二稿进行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请组织相关人员对本征求意见稿审阅并提出修改意见,于 2022 年 8 月 13 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标准起草组或全国能标委秘书处。

European Union

欧盟



欧洲 ECHA 建议立即对 300 种化学品进行风险管控

2022 年 6 月消息,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发布了综合监管战略下的第四份报告,该报告表明在加快为关注物质确定监管行动的步伐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进展。

ECHA 的综合监管战略(Integrated Regulatory Strategy)是旨在加快数据搜集及关注物质组识别并推进风险管理的行动。它将不同的监管流程整合到一种连贯的方法中来有效和高效地管理化学品风险。该战略的目标是——明确哪些注册物质是风险管控或数据增补的高优先级物质,哪些是低优先级物质。

化学品分组评估:

首先,化学品的分组评估加快了 ECHA 的工作进度,2021 年,ECHA 完成了对 1900 多种物质(大多是根据其结构相似性进行分组)的分组评估,较 2020 年增长 30%。

其中约 300 种物质需要立即采取风险管理措施,而 800 种目前不需要采取进一步行动。剩余 800 种物质则需要搜集更多数据,其中预计约 350 种物质将在未来转移到风险管理中。

而风险管理行动开始之前需要先明确危害,该报告还强调需要进行统一分类和标签(CLH)的物质急剧增加。与 2020 年相比,2021 年的数量增加了两倍。由于 CLH 通常是推进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先决条件,所以当局投入了足够的资源来准备这些物质的 CLH 提案,以避免造成监管积压。

尽管物质监管行动取得了较大进展,但目前仍有近 1300 种大吨位物质(超过 100 吨/年)待评估。

对此企业需做什么?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官方来说,ECHA 需要与各成员国加强合作,以便及时讨论并商定优先评估哪些物质。成员国则需要立即投入资源来处理需要采取进一步监管行动的物质——特别是在统一分类和标签方面。

对于企业来说,需主动审查并更新其注册档案中的数据,以免官方基于过时的数据实施不合适的监管行动。因为注册数据是评估监管需求的基础,进一步的监管行动也可能会强制要求补充数据,企业仍可能会面临新增数据的分摊以及物质分类变化导致的卷宗或 CSR 更新的合规成本。

欧盟就化妆品中使用二氧化钛安全性征求意见

2022 年 6 月 22 日,欧盟健康和食品安全委员会就化妆品中使用二氧化钛(TiO2)的安全性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期 9 个月。主要内容包括:

(1)TiO2 是一种白色、不溶性、惰性物质,具有高折射率,其微晶形式目前被用作化妆品、皮肤护理、头发和口腔产品中的白色颜料或遮光剂,鉴于其仅通过吸入途径被归类为第 2 类致癌物,因此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重新评估了 TiO2,进一步限制了其在化妆品中的使用。此外,2021 年 3 月,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经评估,禁止了 TiO2 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

(2)欧盟委员会要求 SCCS 重新评估 TiO2 的安全性,重点关注基因毒性和通过吸入和口服途径(唇部护理、口红、牙膏、散粉、发胶)的暴露,因为目前可用的科学证据支持总体缺乏皮肤对 TiO2 颗粒的吸收率。

(3)就 TiO2 用于口腔化妆品是否安全征求意见。

欧盟碳关税修正案正式通过!

2022 年 6 月 22 日,欧洲议会以 450 票赞成、115 票反对、55 票弃权的结果通过了关于建立世界上第一个碳边界调整机制(CBAM)的草案修正案。

此前欧盟理事与欧盟委员会在碳关税提案上已达成一致,此次欧洲议会的投票通过意味着欧盟碳关税立法将进入三方协商阶段,若进展顺利,在 2022 年底前将完成碳关税立法程序。

一、碳关税修正案变化

此次欧洲议会通过的修正案与 5 月欧洲议会的环境、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委员会(ENVI)通过的较为激进的提案相比,增加了 2 年过渡期,减缓了欧盟免费配额取消的步伐;但与去年 7 月欧委会的提案对比,扩大了征收范围,加快了免费配额取消的步伐。

信息来源于来自欧洲议会官方新闻:CBAM: Parliament pushes for higher ambition in new carbon leakage instrument | News | European Parliament (europa.eu)

二、企业应如何应对

此次议会通过的修正案,在征收产品范围、排放类别与此前 5 月的提案相比并无增改,从欧盟过往立法情况来看,最终欧盟碳关税法律文本极可能与此次欧洲议会通过的最新修正案一致。

欧盟碳关税实施是未来可预见的必然趋势,当下众多欧洲进口商已在提前行动,要求输欧产品提供产品碳足迹报告。

水泥、电力、化肥、钢铁、铝、有机化学品、塑料、氢和氨相关产品输欧的企业应提前行动,摸排产品范围 1、2 的碳排放,并采取相关减排措施,降低产品碳排放,同时建立内部碳资产、碳排放、碳交易管理体系,持续不断地降低产品碳排放、改善内部碳的管理体系,建立外部碳风险应对机制。在降低企业出口成本的同时,实现企业自身低碳转型,引领行业发展。

欧盟:纳米材料定义正式更新

2022 年 6 月消息,欧盟委员会公布了有关纳米材料定义的修订——旨在澄清并改进纳米材料的识别方式,以支持欧盟统一的纳米材料监管框架,并将应用于所有欧盟及成员国法规、政策或研究计划中。

目前欧盟部分法规(如欧盟 REACH、欧盟 EU BPR、医疗器械法规)已经采用了委员会 2011/696/EU 建议书中关于纳米的定义,而食品和化妆品领域的相关立法仍然存在对纳米材料的各自定义。

此次更新之后,欧盟将有望采用统一的纳米标准来协调所有部门的立法。

◆ 但是,此次修订并不会显著影响已确定的纳米材料范围,即 50%以上颗粒粒径在 1nm-100nm 之间的为纳米材料这一中心定义不变。

具体变化如下:

1、将纳米材料限定为“固体”颗粒,并规定颗粒的一个或多个外部尺寸在 1nm-100nm 之间。

但满足以下条件的也可被认为是纳米材料:

① 颗粒呈长条状,例如棒状、纤维状或管状,两个外部尺寸(直径)小于 1nm,其他尺寸(长度)大

于 100nm;或者

② 颗粒呈片状,一个外部尺寸(厚度)小于 1nm,其他尺寸大于 100nm。

2、明确体积比表面积<6m2/cm3 不应被认为是纳米材料。

3、删除关于“体积比表面积>60m2/cm3 的物质可被看作纳米材料”这一说法。

4、删除“允许某些情况下阈值在 1-50%的颗粒之间波动”的灵活性条款,仅保留 50%的默认阈值。

◆ 新定义可使纳米材料的识别更加容易,也使纳米材料的监管更加有效。

注:自正式实施纳米注册法规修订以来,无论是官方还是企业对于纳米材料都有了新的认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也一直在投入大量精力来支持纳米注册和监管的工作。随着纳米定义的进一步明确,未来对于纳米材料的合规审查也会越来越严格,建议相关企业继续保持合规意识,明确产品的纳米类型并提供足够的安全数据,确保以合规、安全、可持续的方式进入欧盟市场。

Saudi Arabia

沙特



沙特阿拉伯 CITC 修订了“通信和信息技术设备许可条例”

最近,沙特阿拉伯 CITC 修订了“通信和信息技术设备许可条例”修正案及私营部门的法规。因此,条例

将私人无线通信设备(如对讲机,集群移动通信系统,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等)的进口限制在其授权的代理商,并禁止个人在 2022 年 5 月 25 日条例的执行日期后自行进口和许可无线通信设备。

KSA 当局鼓励私人无线通信设备的供应商申请注册为认可的代理商,以便将来有机会为私人部门销售有执照的设备。

CITC 还告知,所有允许供应商注册认为代理商的必要步骤已准备就绪。该机构还就如何通过注册给出了详细说明。

借此,CITC 旨在刺激部门的竞争力,提高设备注册和许可过程的效率,为客户安全保障。

India

印度



印度宣布推迟MTCTE III 阶段与IV 阶段强制认证以及暂缓启动BIS 市场监督

2022 年6 月13 日,印度电信工程中心(TEC)发布公告,推迟公告5-2/2021/-TC/TEC/112(2022 年1 月31日发布)中规定的MTCTE III 阶段与IV 阶段产品强制认证的日期,要点如下:

(1)MTCTE phase-III, phase-IV 强制认证日期推迟至2023 年7 月1 日;

(2)接受认可实验室报告的日期推迟至2023 年6 月30 日。

请注意原2022 年1 月31 日发布公告中的所有其他事项,未受此变更影响。

2022 年6 月14 日,印度标准局(BIS)通知将暂缓启动由BIS 对强制注册计划(CRS)涵盖产品的市场监督。

根据新公告,CRS 涵盖产品的常规市场监督,仍将会由印度电子和资讯技术部(MeitY)进行,BIS 负责的市场监督过程被建议暂停;对于未被抽取样品进行检测的产品,BIS 将退还相关费用。

印度BEE 更新彩电能效标签有效期

2022 年6 月7 日,印度能源效率局(BEE)发布公告:现行彩电能效标准将于2022 年6 月30 日失效。根据2022年5 月24 号发布的彩电修正通知的规定,新版能效标准将于 2022 年7 月1 日施行,有效期到2024 年12 月31 日。

现存型号的旧标签到期自动作废,BEE 网站现已启动接受电视机的新能效申请,贴新能效标签的电视机产品只允许在2022 年7 月1 日后销售。

MTCTE 关于汽车行业使用的无线电广播接收器和跟踪设备的说明

作为整车组成部分的无线电广播接收器的跟踪设备,无论是配备进口车辆还是进口或本地采购后安装在本地制造的车辆中,均不包括在MTCTE 范围内。本地采购或进口作为更换的正品维修零件也不属于MTCTE。

单独出售和独立的无线电广播接收器和跟踪设备(即不是车辆的组成部分,也不是替换用的正品维修部件)是MTCTE 管控对象。

Canada

加拿大



加拿大(联邦)公报公布卧式和坐式婴儿车法规(SOR/2016-167)拟议修正案

2022 年6 月15 日,加拿大卫生部提议更新卧式和坐式婴儿车法规,并在公报上公布。以下是主要内容:

机械要求卧式和坐式婴儿车应符合:

(1)ASTM F833,第5.3、5.12、8 和9 节除外;或(2)ASTM F833 第6.8 节和第6.10 节以及ISO 31110,第6节、第7节和第10节除外。

化学要求

禁用物质。卧式和坐式婴儿车中不得含有以下物质:

● 四氯化碳或任何含有四氯化碳的物质;

● 含有超过10mg/g 甲醇的物质;

● 含有超过100mg/g 石油馏出物的物质;

● 苯;

● 含有超过100mg/g 松节油的物质;

● 硼酸或硼酸盐;

● 乙醚。

有毒物质。如卧式和坐式婴儿车含有有毒物质,应满足以下要求之一:

(1)该物质不被摄入、吸入或通过皮肤吸收。

(2)对于体重为10 kg 的儿童,物质总量不得超过以下两者中的较小者:

● 根据良好科学实践确定的口服LD50 的1%;

● 根据良好科学实践测定的皮肤LD50 的1%。

(3)该物质的毒性不得超过附表1 中规定的限值。

表面涂层

粘贴在卧式或坐式婴儿车可触及部件的贴纸、薄膜或其它可移除材料,或卧式或坐式婴儿车的表面涂层材料英符合以下限制:

(1)总铅>90 mg/kg;

(2)可迁移的锑、砷、镉、硒或钡的化合物超过1000 mg/kg;

(3)总汞>10 mg/kg。

邻苯二甲酸盐

(1)卧式或坐式婴儿车不得含有超过1000 mg/kg 的以下邻苯二甲酸盐:

●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 邻苯二甲酸苄丁酯(BBP)。

(2)在合理可预见的情况下,可被4 岁以下儿童放入口中的卧式或坐式婴儿车的任何部件不得含有超过1000mg/kg 的以下邻苯二甲酸盐:

● 邻苯二甲酸二异辛酯(DINP);

● 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

● 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

标签要求

所需信息的字体高度不得小于2.5 mm。语言应为英语和法语。

每个卧式或坐式婴儿车上都应有以下永久性印刷信息:

(1)对于在加拿大生产的卧式或坐式婴儿车,制造商或制造卧式或坐式婴儿车的人员的名称和主要营业地点;

(2)如因商业目的而进口的卧式或坐式婴儿车,制造商、制造该卧式或坐式婴儿车的人或进口商的名称及主要营业地点;

(3)卧式或坐式婴儿车的名称或型号;

(4)卧式或坐式婴儿车的制造年份和月份。

还应提供以下附加信息:

(1)如果销售时未完全组装,应提供如何组装的信息;

(2)如果能够折叠,应提供如何折叠和展开的信息;

(3)制造商建议的儿童最大体重;

(4)制造商推荐的使用位置;

(5)如何操作制动装置;

(6)如何使用儿童约束系统;

(7)如果卧式或坐式婴儿车的整体或附加部分旨在承载荷载,则应提供最大允许荷载的详细信息;

(8)如何维护和清洁;

(9)安全使用的任何其他信息。

IECEE

中国国际电工委员会



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照明设备电磁辐射相关标准

2022 年6 月15 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标准IEC 62493:2015+AMD1:2022《照明设备对人体电磁辐射的评价》(合并版),该标准适用于人体暴露于照明设备电磁辐射的评价。该评价包括频率介于 20kHz~10MHz 之间的感应内部电场和照明设备周围频率介于100kHz~300MHz 之间的比吸收率(SAR)。

该第二版标准构成了技术修订,取消并替代了2009 年第一版IEC 62493:2009。与旧版相比,新版标准包括以下重大技术变更:

a) 确定被认为符合标准的照明产品类型,不需要进行测试;

b) 删除了关于“IEC 62493 标准合规的前提是符合CISPR 15 标准”的要求;

c) 纳入ICNIPR 2010 导则(高达100kHz)的重要性;

d) 对范德霍夫测试(Van der Hoofden)测试头的方法增加一些指引,以提高结果的重现性;

e) 纳入了带有有意辐射部分(intentional radiator)的产品的合规证明方法。

更多详情请见:

https://webstore.iec.ch/publication/76733

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标准的预发布版本

2022 年5 月27 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标准IEC 60384-1-1:2022 PRV《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第1-1部分:通用空白详细规范》(预发布版本)。该标准建立了一个适用于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的通用模板,并就IEC 60384-X系列中的电容器详细规范的内容作出了要求。IEC 60384-1标准的这一部分适用于起草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的详细规范。

注:空白详细规范是分规范的一种补充文件,它包括对详细规范的格式、编排和最少内容的要求。不遵守这些要求的详细规范被认为不符合IEC 要求的详细规范。

更多详情请见:

https://webstore.iec.ch/publication/76272

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电动护发器具标准的预发布版本

2022 年5 月20 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标准IEC 61855:2022 预发布版本《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动护发器具-性能测量方法》。IEC 61855:2022 标准适用于头发干燥和定型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包括其配件)。该标准明确规定了受用户关注的主要性能特征及其测量方法。该标准没有规定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IEC 60335-2-23)。

该标准不适用于电动推发剪或修剪器,适用于以下电器:

- 吹风机;

- 卷发器;

- 直发器;

该第二版标准构成了技术修订,取消并替代了2003 年第一版标准IEC 61855:2003。

与上一版相比,该版标准包括以下重大技术变更:

a) 更新了对吹风机、卷发器和直发器的定义;

b) 增加了对吹风机出口风温度曲线的测量;

c) 增加了对卷发器整个工作区域的温度曲线的测量;

d) 增加了直发器加热板的温度曲线的测量;

e) 采用了吹风机风量的测量方法;

f) 采用了负离子吹风机负离子排放浓度的测量方法;

g) 引入了直发器张力的测量方法;

h) 引入了吹风机、卷发器和直发器的使用年限测试。

更多详情请见:

https://webstore.iec.ch/publication/76131

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电动汽车插头插座标准

2022 年5 月3 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标准IEC 62196-1:2022《供电插头和插座、车辆接口和车辆输入插座-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第1 部分:通用要求》。

该IEC 62196-1:2022 标准适用于电动汽车供电插头、电动汽车供电插座、车辆接口、车辆输入口(以下简称“附件”),以及用于传导充电系统的电动汽车(EV)电缆组件,该系统包含控制手段,其:

——交流电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690 V,频率50 Hz 至60 Hz,额定电流不超过250 A;

——直流电额定工作电压不超过1500 V,额定电流不超过800 A。

该第四版标准构成了技术修订,取消并取代了2014 年第三版标准IEC 62196-1:2014。与上一版相比,该版本包括以下重要的技术变更:

a) 删除了对通用交流和直流接口的引用内容;

b) 增加了对接触材料和镀层的额外要求;

c) 修改了温升测试,以涵盖更多测量点;

d) 增加了对附件的测试,以解决热应力和稳定性、机械磨损和机械损伤以及接触污染物的问题;

e) 将直流充电的信息和要求移至IEC 62196-3 标准。

更多详情请见:

https://webstore.iec.ch/publication/59922

国际电工委员会发布静电学标准

2022 年4 月27 日,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发布标准IEC 61340-5-3:2022《静电学-第5-3 部分:保护电子设备免受静电现象影响--用于静电放电敏感设备包装的特性和需求分类》。

IEC 61340-5-3:2022 标准规定了贯穿在生产、再加工和维修、运输及储存全阶段的保护静电放电敏感设备(ESDSs)所需的ESD 保护包装的特性。该标准引用了测试方法来评估这些产品和材料特性的包装和包装材料,还规定了性能限制。

该标准不涉及对电磁干扰(EMI)、电磁脉冲(EMP)的保护,也不涉及对电力引发的爆炸性材料或装置的保护。

与上一版相比,本版标准包括以下重大技术变更:

a) 删除了对IEC 61340-4-10 标准的引用部分;

b) 删除了“静电场屏蔽”的材料阻力特性;

c) 将静电释放屏蔽的要求从50 nJ 改为20 nJ;

d) 表1-脚注“b”改至提及IEC 61340-2-3 标准中的两探针;

e) 7.2.2 和7.2.3 中的“将作标记”改为“应作标记”;

f) 表3 删除了分类符号和主要函数代码F;

g) 表A.2 增加了对IEC TS 61340-5-4[2]标准和IEC TR 61340-5-5[3]标准的引用;

h) 附件C 增加了关于电场屏蔽的指南;

i) 附件D 增加了低起电材料的特性。

更多详情请见:

https://webstore.iec.ch/publication/64718

Australia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批准 2 项食品标准法规

2022 年 6 月 22 日,澳新食品标准局发布 206-22 号通告,批准 2 项食品标准法规。主要内容包括:

(1)批准电解质饮料的成分和标签标准(P1030 号提案),具体内容包括电解质饮料定义(为从事 60 分钟或更长时间的剧烈体力活动的人群快速补充液体和电解质而配制的饮料)、成分要求(含有钠、钾、钙、镁等电解质)、标签和声称要求(如产品进行了“等渗”“高渗”或“低渗”声称,标签应标注渗透压数值,此外可以标注“可以预防脱水”“促进能量供应”等用语)等;

(2)批准叶菜类产品的初级生产加工标准(P1052 号提案),具体包括定义、加工过程工艺要求、卫生控制等内容。

上述修订自联邦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澳大利亚通信与媒体管理局(ACMA)发布了《2022年无线电通信(低干扰电位设备)类许可证变更(第1 号)》。本文件对《2015年无线电通信(低干扰电位设备)类许可证》(LIPD 类许可证)进行了修订,并以相关公众建议为基础,但有些问题很可能会在未来的 LIPD 类许可证变更中得到体现。

目前的文件增加了一个新的频段:5925-6425MHz,用于无线电局域网发射器的低功率水平下的运行,并纠正了以前在载波频率方面的错误。

因此,在 LIPD 类许可证中增加了新的子项目,其信息如下:

EAEU

欧亚经济委员会



欧亚经济委员会通过 EAEU EAC 认证法规的修正案

2022 年 6 月 13 日,欧亚经济委员会通过第 90、91 号决议,该决议修正了欧亚经济联盟(EAEU)EAC认证的相关法规:TR CU 004/2011(低电压设备的安全)以及 TR CU 020/2011(EMC)。

决议更新要点如下:

(1)更新不适用于 TR CU 004/2011 法规的产品清单:

a. 二手产品;

b. 适用于其他法规(TR CU 010/2011, TR CU 011/2011, TR CU 012/2011)的产品(电缆、电线

等产品除外);

c. 用于生产且不用于销售等商业活动的产品;

d. 内置零组件;

e. 不能单独使用的零组件。

(2)更新不适用于 TR CU 020/2011 法规的产品清单:

a. 用于生产其他产品,且不能独立操作的产品;

b. 无源器件;

c. 二手产品;

d. 医疗产品;

e. 其他产品(用于军事、核能等);

f. 适用于已经符合其他 EAEU 法规 EMC 要求的产品。

决议还更新了适用于 EAC CoC 认证的产品清单并补充了法规中的术语定义。更正后的法规将从 2022 年12 月 11 日开始生效。

Brazil

巴西



巴西修订包装动物产品标签的技术法规

2022年6月20日,巴西农业部发布第449号法令,修订包装动物产品标签的技术法规,于2022 年7月1日生效。

主要内容为:

(1)必须在标签上标明成分清单,按数量降序排列,并注明添加剂的功能和名称或 INS 代码;

(2)添加植物油或植物脂肪后,动物源性产品标签上的信息应要求在产品名称下方以统一的字符、正文和字母颜色、以大写字母和粗体字母分别标明“含有植物油”或“含有植物脂”;

(3)动物源性产品生产企业有 180 天的时间调整其产品的标签。

巴西 ANATEL 开展数项公众咨询

2022 年 6 月消息,巴西国家电信管理局(ANATEL)发布了多项公众咨询,详情请见下表:

有关各方可在公众咨询期间提出意见和建议。

巴西发布 INMETRO 178/2022 号法令的第三号通函

巴西 INMETRO 根据疫情在全球的缓解情况,于 2022 年 6 月 14 号发布了 INMETRO 178/2022 号法令的第三号通函。

为了改善、加强和寻求更好的监管治理效果,计划撤销在冠状疫情期间开展合格评定活动的若干规范性法案。

根据此次通函内容,2022 年 11 月 2 日以后,产品的合格评定活动要按对应的法规,照常按流程执行,并且完全符合 RGCP,RGDF 和 RGDF 服务的要求。

为了顺利过渡,如下细节需要关注:

● 2022 年 8 月 2 日之前,如需推迟稽核,在此日期之前必须通知发证机构。2022 年 8 月 3 日起不再接受推迟稽核的申请。

● 2022 年 11 月 2 日之后不再接受稽核。如在此日期前没有完成稽核,必须在 2023 年 2 月 2 日之前完成实地稽核。

● 2022 年 8 月 2 日之后,新申请不再接受远程稽核。

United Kingdom

英国



英国 UKCA 标志半年后全面实施

2023 年 1 月 1 日开始,UKCA 标志将全面取代 CE 标志作为大不列颠(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大多数商品的合格评定标志。此公告由英国政府较早前宣布。英国政府同时呼吁:UKCA 标志现已生效使用,贸易商应尽早在产品上使用 UKCA 标志。现离过渡期仅剩最后的半年时间!鉴于 UKCA 申请发证一般经历 6-8 周不等,建议产品计划投放英国市场的企业及早向机构提出 UKCA 认证申请。

受 UKCA 认证法规影响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防护装备(PPE),如头盔、太阳眼镜,玩具,电子电气设备(EEE)等。欧盟、大不列颠、北爱尔兰市场各市场在不同阶段可以接受的标志如下:

英国批准增加玩具安全法规中苯胺、甲醛、致敏香料限用,并降低铝元素迁移限值

2022 年 6 月 14 日,英国国务大臣(Secretary of State)批准和发布了《玩具和化妆品(限制化学物质)法规 2022》(The Toys and Cosmetic Products (Restriction of Chemical Substances) Regulations 2022 (S.I. 2022 No. 659)),修订《玩具(安全)法规 2011》(The Toys (Safety) Regulations 2011 (S.I. 2011 No.1881))中有关某些玩具中的苯胺、甲醛的限值,以及在玩具中的 3 种致敏香料的限值,和铝的迁移限值的要求。这些修订将适用于英国大不列颠地区(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

修订具体如下:

(1)将苯胺限值和甲醛限值增添至英国《玩具(安全)法规 2011》(S.I. 2011 No. 1881)附表 2 附录 C,其规定了 36 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或其他意图放入口中的玩具中有害化学物质的要求:

关于苯胺和甲醛的修订将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生效。该修订不适用于在 2022 年 12 月 15 日前投放英国大不列颠市场的玩具。

英国发布的苯胺限值,与欧盟指令(EU) 2021/903 的要求相同。该指令将从 2022 年 12 月 5 日起在欧盟成员国及英国北爱尔兰地区执行。

英国发布的甲醛限值,与欧盟指令(EU) 2019/1929 的要求相同。该指令已从 2021 年 5 月 21 日起在欧盟成员国及英国北爱尔兰地区执行。

(2)修改附表 2 第 3 部分第 13 点的表中有关铝的迁移限值,如下所示:

关于铝的新限值将于 2022 年 12 月 15 日生效。该修订不适用于在 2022 年 12 月 15 日前投放英国大不列颠市场的玩具。

英国发布的新的铝迁移限值,与欧盟指令(EU) 2019/1922 的要求相同。该指令已从 2021 年 5 月 20 日起在欧盟成员国及英国北爱尔兰地区执行。

(3)a. 修改附表 2 第 3 部分第 11 点的第一个表格(禁用致敏香料),增加以下三项:

以上对致敏香料的禁令不适用于在良好生产规范下无法从技术上避免的,且含量不超过 100 mg/kg 的痕量香料。

b. 由于 2-辛炔酸甲酯将成为禁用致敏香料,它将在附表 2 第 3 部分第 11 点的第二个表格(须进行标签的致敏香料)中去除。

关于致敏香料的修订将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生效。该修订不适用于在 2022 年 10 月 15 日前投放英国大不列颠市场的玩具。

英国新添加的三种禁用致敏香料,与欧盟指令(EU) 2020/2089 的要求相同,该指令将于 2022 年 7 月 5日起在欧盟成员国及英国北爱尔兰地区执行。然而,目前英国尚未针对投放英国大不列颠市场的玩具,发布添加须进行标签的致敏香料或提议修订须进行标签的致敏香料清单。

Korea

韩国



韩国 KATS 就电气安全标准和家用产品安全标准的修订公开征求意见

2022 年 6 月消息,韩国技术标准院(KATS)发布数项公告,就多个电气安全标准和家用产品安全标准的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相关内容见下表。

表 1 拟修订的电气安全标准一览

表 2 KATS 拟修订家用产品安全标准一览

Columbia

哥伦比亚



哥伦比亚共和国正式启动化学品名录提交工作

2022 年 6 月消息,哥伦比亚上线了工业化学品在线注册系统,正式启动了其国家化学品名录的创建工作。在去年年底,哥伦比亚发布了期待已久的化学品管理法规 Decree 1630,并要求在 2025 年底前建立国家化学品数据库,这也是实施化学品法规监管的第一步。且法规中明确指出,未在 2025 年 5 月 31 日截止期前申报的化学物质将被视为新物质,并将面临额外的法规义务。

哪些物质需要进行名录申报?

基于 GHS 分类为有害物质且生产或者进口超过 100kg/年的物质。

谁可以提交?

境内公司(具有纳税人识别号)才能提交,境外公司需要指定法人代表来申报。

需要提交什么信息?

● 生产商/进口商身份信息;

● 生产/进口数量信息;

● 化学识别信息,如 CAS 号;

● 危害分类;

● 用途。

Malaysia

马来西亚



来西亚海关为货物分类清单引进了新的海关编码

自 2022 年 6 月 1 日起,马来西亚海关为货物分类清单引进了新的海关编码。因此,2022 年 6 月 1 日之前所有的 ST COA 续签申请将暂停,知道 Dagangnet 根据海关发布的最新清单更新所有关税编码清单为止,将会产生额为的认证周期。

SIRIM PCS 持有人现在必须是当地公司/当地进口商,不能再由制造商/工厂持证。如果申请人不是本地公司/本地进口商,SRIM 将拒绝所有 PCS 新申请以及续签的申请。

Taiwan, China

中国台湾


台湾 BSMI 发布了预告修正数码相机检验规定的草案

2022 年 5 月 27 日,经济部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发布了预告修正数码相机检验规定的草案。主要修改了分类号列,验证方式和输入规定代码。

台湾 BSMI 发布了无线充电器之相关检验规定修正公告

2022 年 5 月 31 日,经济部标准计量检验局(BSMI)发布了无线充电器之相关检验规定修正公告。

此公告修正了如下内容,并且从 2022 年 8 月 1 日起实施:

● 无线充电器的参考分类号列:85044099205。

● 输入规定代码:02。

● 检验方式:型式认可逐批检验&验证登录(二+三)


EMTEK信测标准拥有专业独立的国际认证部,拥有各技术领域的专家,使众多制造商可以经济高效地满足目标国所在产品安全、电磁兼容(EMC)、无线射频(RF)、HEALTH(SAR) 等其他方面的要求,帮助企业的产品快速行销全球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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