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修订《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
日期:
2014-08-04
背景
虽然参众两院一致赞成有需要修订《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但由于双方对修改范围有所异议,几次修订也告失败。僵持数月后,适逢儿童产品的可追溯的铅含量上限降低的要求即将生效,促使这项法案的组成,最终在两大政党赞成和少数反对下在数天内通过。而修订条文于美国总统签署后正式生效。
概要
(更多信息请见「分析测试重点」一节)
法案共有11节 (11 sections),下文为《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中一些重要修订的摘要。
儿童产品的铅含量:
铅含量的上限将于 2011 年 8 月 14 日,由300ppm (百万分率) 降至100ppm。此限制属于前瞻性质,而非追溯性;本节并概述了一些豁免及可能豁免的情况。
第三方测试要求的应用:
摒除「随机样品」(random samples) 的要求,取而代之以「具代表性」(representative) 的样品予认证测试程序下的第三方测试之用。
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将以减低第三方测试成本为前提,征集意见并对要求作出适当的更改
某一小撮制造商可为任何年产量少于 7,500 件的产品,申请豁免第三方测试的要求。
耐用育婴产品的更新标准:
标准一旦更新后,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可在 90 天内否决标准,否则该标准将在通告后第 180 天起,成为一项强制要求。
邻苯二甲酸盐 (phthalate) 要求的应用:
澄清了邻苯二甲酸盐要求的应用。
公众数据库 (Public Database) 中产品识别的改善:
可供予更多时间给制造商处理一些不准确报告所提出的索偿。
要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索取没有提交的产品序号或型号。
追踪标签要求的修订:
容许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当认为于某些物品上加上标签并不实际可行时,可豁免某些产品或产品类别的追踪标签要求。
有关分析测试的重点
铅含量要求的更改
底材 (Substrate) 总铅含量为 100ppm 的要求
于 2011 年 8 月 14 日生效的底材总铅含量要求,只适用于生效日期以后制造的产品。所有现有存货仍须符合 300ppm 限制要求,才可于 8 月 14 日后继续出售。
因功能性用途而豁免的底材铅含量要求
非公路行驶的机动车辆,包括雪车
已使用的儿童产品的转售
此豁免并不适用于金属儿童珠宝首饰或任何已知不符合铅含量限制要求的产品。
自行车及其它相关产品
在 2009 年 6 月 20 日公布的《有关自行车及相关产品延迟执行通知》(Notice of Stay of Enforcement Pertaining to Bicycles and Related Products) 所描述的金属组件铅限量,继续于该通知中识别的产品生效,直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为止。在此以后,该等金属组件必须符合 300ppm 的总铅含量限制。
如某一产品﹑产品类别﹑材料或元件符合所有下列的三个要求,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可赋予豁免:
由于令该产品或组件符合铅含量限制的要求并不可行或技术上并不许可,该产品或组件因而必须含铅
在正常及可预见的用途及滥用的情况下,该产品或组件都不大可能被放进口中或吞下
产品不会对公众健康和安全构成不良影响,因其不会令儿童血液的铅含量有可测量的增加
委员会可对任何发出的豁免设定限制,或设下一个制造的有效期限或合规时间表。除非另行说明,否则这些限制将以可追溯的形式生效。
第三方铅含量测试的豁免
自行车金属组件
一般书籍及纸类印制的材料
被定义为一般书籍﹑杂志﹑明信片,及在纸张或纸板上采用油墨或碳粉印制,并以传统方法订装的相类似产品
至于本身含有玩乐价值的书籍﹑供三岁或以下小童阅读的书籍﹑连同一般书籍出售的配件﹑采用纸张或纸板以外材料印制的组件,或在传统方法中不会用于订装书籍的非纸张组件,仍须接受第三方测试。
邻苯二甲酸盐要求的更改
应用
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只适用于塑化组件,或是其它以可能含邻苯二甲酸盐材料制造的组件。
不能接触的组件 (Inaccessible Components)
邻苯二甲酸盐的要求并不适用于在可合理及可预见的产品用途及滥用情况下不能接触的组件。委员会有一年的时间订立规则,为被视为不能接触的产品组件或组件类别提供指引,或采纳适用于铅在判断不能接触性的指引。